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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:梦想和远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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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熊国的国都昆仑城位于昆仑山脉东端的盆地里,四周的雪山像天然的屏障,阻隔外面的凶险,中间是广阔的平原,雪山上的冰川在太阳的炙烤下融化,冰融水从山谷里流淌下来,汇集成河,穿过盆地,灌溉这片肥沃的土地。
    盆地里有湖泊、草原、森林,人们在这里放牧牛羊、捕捞鱼虾,驯养野猪和鸡鸭,种植五谷、苎麻,烧制陶器、冶炼青铜,过着宁静的生活。
    尽管中土平原发生了如此多的天灾,但昆仑城却安然无恙,就连农作物和牲畜都少有殃及。昆仑城地处西部高原,洪水淹不到那里,得益于冰融水灌溉,干旱也构不成威胁,除了漫堤的河水淹没了临河的草甸,整体上受灾很小。
    有熊国的族人都大赞祖先选择了如此洞天福地,让他们躲过了数次劫难。
    过了数月,有做生意的商人从东方来,他们讲述着中土平原发生的惨烈景象:“黄河沿岸的部落全部被洪水冲走,牛羊、房屋无一幸免,即便没有被洪水冲走的地方也毁于地震,整个景象,仿佛世界末日降临。”
    这些商人从遥远的西王母国采购玉石、药材、兽皮、小麦种子和骏马去东方的部落交换麻布、丝绸、海贝,他们还把青铜冶炼技术传播到九黎部落和东夷。
    在这个世界上,商人的消息是最灵通的,他们骑着骆驼和骏马,长年奔走在沙漠和崇山峻岭之间。
    他们开拓了沟通东方与西方的玉石之路和青铜之路,让文明的火种在亚非欧三大洲之间互相传播。
    商人们说,尽管遭遇了大地震和洪水,但中土平原的九黎部落并没有屈服于灾难,洪水退去后,他们支起倒塌的房屋,把淤泥翻过来,又开始种植作物,重建家园。
    九黎部落的首领蚩尤是一位雄才伟略的圣主,他曾带领族人开山劈水,拓展出了广阔的领地,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,以顽强的意志与灾难抗争,使族群在重重险境中得以生存了下来。
    商人对中土平原的描述使昆仑城两位心怀好奇的年轻人蠢蠢欲动,他们很想亲自去中土平原看看。
    昆仑城的雪山上,曙光初现,两位十六七岁的少年,穿着御寒的兽皮衣服,戴着毛茸茸的斗篷,拿着麻绳和青铜爪钩正往山顶攀爬。
    他们已经征服了昆仑城附近的十多座高山,只有这座被族人视为神山的山峰没有被涉足。
    两人从清晨开始出发,悄悄地进入神山,沿着陡峭的山陵连续攀登了两个多时辰,费了九牛二虎之力,终于只差百十丈就要登到山顶了,肚子饿极,便在一块较为平整的岩石上停了下来,掏出干粮补充体力,稍作休息。
    “轩辕,你真的要离家出走,再也不回昆仑城了吗?”穿着虎皮衣服的少年吐着白气,身子靠在岩壁上,用略带遗憾的语气询问穿鹿皮衣服的少年。
    “是的!”那位叫轩辕的少年语气坚定地答道:“我想了很久,世界很大,而生命很短,我想去东方看看大海,更想去寻找天地的边际,探索世界的奥秘。”他放下肩上的褡裢,继续说道:“听说西王母国美女如云、古蜀秘境丝绸成堆、北境岩城雄关险峻、梅山蛮峒神秘莫测、玉浮王城巧夺天宫、九黎联盟雄霸天下,还有鬼方国、雪人国、黑齿国、羽民国都比我们昆仑城大得多,如果此生不能去看看,那该有多遗憾?!”
    穿虎皮衣服的少年道:“北方的夸父族有一位探险家,他跟随太阳的轨迹一直往西走,但穷尽一生,也没有找到天地的边缘,最终渴死在沙漠里,可见,为了梦想,要付出多大的代价!”
    轩辕望着远方,眼睛里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无限憧憬,“虽然没有找到天地的边际,但他见识过最美的风景,他的故事被各个部落传诵,无数勇敢的人踏上了征途,继续他的遗愿,这不比寿终正寝地死在城池里更好吗?”
    “嗯,我也是这样觉得。”穿虎皮外衣的少年脱掉狐狸皮手套,从褡裢里掏出一块牛肉干塞进嘴里,随即又把手套戴上,“我以为你是被首领冷落,不能继承有熊国的王位而负气出走,看来是我想多了。”
    轩辕冻得通红的脸上挤出一丝无奈的笑容,他把头上的斗篷拂到脑后,说道:“力牧,你是我的好兄弟,应该最了解我,我什么时候留恋过荣华富贵?况且我对王位并不感兴趣。”
    有熊国的国王虽然由部落长老们推选产生,但是现任国王对候选人有优先的推荐权,被国王重点培养和推荐的人,多半可以继承王位,国王有能力影响联盟长老的推选结果。
    很显然,轩辕并不是他父亲重点培养的对象,他父亲更看重轩辕的哥哥公孙炎。爱书屋 .isexs.
    “如果真要去远方,我们不能只靠两条腿走路,得找到好的坐骑!”力牧的内心,其实有着和轩辕一样的野性,他早就怀揣闯荡世界的梦想。“我们应该找两匹健壮的骆驼,那样一天可以走几百里。”
    “我觉得骑马更快。”轩辕头脑里想象着自己在古道上策马奔腾的样子。
    力牧叹息了一声,“天地之大,何止万里!夸父族的那位探险家,他走了数十年,却也没有走多远,如果可以飞就好了。”
    一只金雕展翅从山顶掠过,尖锐的叫声响彻在空荡的山谷。这只金雕是力牧驯养出来的捕猎助手,用于寻找猎物的踪迹,多年来,金雕与力牧形影不离,成了他最亲密的伙伴。
    轩辕望着金雕,登时眼前一亮,说道:“我在古籍中看到过,曾经有一种叫做大鹏的史前巨鹰,翅宽超过六丈,日飞数千里之远,能驮着人翱翔天际。如果我们能拥有一只巨鹰就好了,那样,我们就可以去很远很远的地方。”
    力牧道:“听说西王母国的青鸟也可以载人飞翔,只是我们一直无缘见到,不知道是传说还是真事。”说完吹了一声口哨,在空中盘旋的金雕立刻向他飞来,落在他的旁边的岩石上,这只金雕虽然翅宽达到八尺,但还是太小了,它的运载力只有二十斤,并不能载人飞行。
    “等下山之后,我再去典藏楼查一下史料,看看传说中的巨鹰到底是怎么回事。”望着岩石上的金雕,轩辕心想,大鹏鸟该比它大几十倍吧。
    二人吃饱了肚子,继续往山顶攀登。力牧走在前面,用绑着麻绳的青铜钩抛向山上的冰棱和石缝,再拉着绳子,拄着铜杖一步步往上迈进。
    这个百来丈的高度,两人又足足花了半个时辰才登到顶峰。
    雄壮的山峰踩在脚下,一种征服世界的快感在他们的心中激荡。两人俯瞰山下,极目所望,茫茫雪山,千沟万壑,白皑皑一片。此时此刻,没有谁比他俩更能感受到世界的奇伟,血气方刚的年纪,心中充斥着探索山川的激情和征服世界的热血。
    两位少年张开双臂,站立雪山之巅,仿佛要振翅高飞,兴奋地纵声长啸,“啊……”,长长的声音响彻云霄。
    二人环顾四方,发现遥远的西边还有比这座神山更高的山峰,像白色的屏障一样耸入天际。真是山外有山,世界多么广大!
    轩辕擦了一下冻僵的鼻子,背对寒风,说道:“如果有一对翅膀,我们就不会囿于一城一地,像井底之蛙一样目光短浅。”
    “我爷爷说过,我们曾经有翅膀,但被天神拿走了,天神害怕人类飞上天宫扰乱天纲,所以砍掉了人类的翅膀,我们只能在梦中回味飞翔的感觉了,那是我们失去的远古记忆。”力牧对人类的渺小而感到遗憾。
    “前几日,我听一位商人透露,九黎部落的首领蚩尤准备修建通天龙塔,想通往神灵的世界。”轩辕戴上斗篷,对蚩尤的疯狂想法感到震撼。
    “通天龙塔,那要该有多高啊,十万人修建数十年,也未必能修好。”力牧觉得通天龙塔太不可思议了。
    山顶的气温极底,风很大,不多时,二人的脸已被山风吹得通红,鼻涕直流,停留片刻,便立刻下山。
    力牧是一位部落首领的儿子,以放牧为业,与有熊国是联盟关系,力牧天生勇武,从小练习射箭,十五岁时就练就了一身百步穿杨的本领,在射箭比赛中勇夺第一,扬名有熊国全境,在昆仑城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。
    而轩辕,他是有熊国国王少典的小儿子。二十年前,少典去蜀国带回了一位会纺织丝绸的女子,成为少典的妃子,她教昆仑城的女人养蚕、缫丝、织布,人们都叫她纺纱女。有人说她是蜀国的公主,也有人说她只是蜀国的一位普通纺丝女工,她的身世少典没有透露,纺纱女在生轩辕的时候难产而死。
    轩辕尚在襁褓中,只得送给一位刚刚生了小孩的牧羊女抚养,牧羊女把轩辕养到七岁时,少典才把轩辕接到昆仑城的宫廷中。
    由于轩辕从小丧母,又被牧羊女抚养多年,当他突然出现在王宫的时候,被其他兄弟排斥,昆仑城的世族子弟也嘲笑他是捡来的野种,好在少典的正妃附宝是位温良的女子,把轩辕视为已出,使轩辕孤独的内心获得母爱的温暖。
    轩辕在昆仑城呆了十年,从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孩长成了一位翩翩少年。这十年,他大部分时间待在典藏楼里跟随左史官仓颉学习历史,典藏楼里充梁的典籍滋养他的灵魂,使他在孤独的世界里坚韧地活了下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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