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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章 小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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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钟鼓寺胡同14号,是一座颇有古意的四合院。这里距北大红楼不过百米,也是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的住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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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时胡适手上正捏着一封信,脸上神情略有些愕然。
    一个圆脸微胖,穿着中式长袍的小胡子则在一旁放声大笑:「哈哈哈,没想到吧,这天底下也不是所有人都想说一句『我的朋友胡适之』的」
    这一位叫做钱玄同,向来以「偏激君子」「学术斗士」着称,提倡白话文时甚至喊出「汉字不死,中国必亡」的荒唐口号来,是胡适朋友圈中少有的能直言不讳的朋友。
    此君虽有些不着调,但却实打实为华夏培养出一位了不起的儿子来,也就是「两弹一星」元勋钱三强,此时才8岁。
    至于钱玄同嘴中那句『我的朋友胡适之』,则是民国当下知识界一个流行梗。即当时很多文人丶学生丶政客,一开口就喜欢说「我的朋友胡适之」,以此显现自己认识大人物丶有文化圈人脉丶跟上时代潮流。
    由此足见,胡适在1921年的民国拥有何等的声望和影响力了。
    此时胡适却摆摆手道:「玄同这话可不对了,这位华隐兄只是于《红楼梦》的解读中与我有不同看法罢了,怎麽便不能成为朋友呢?难道我与蔡公还要因此老死不相往来不成?」
    这就是胡适之一以贯之的待人习惯了,对于钱玄同这样相熟的挚友,他直呼其名,随性自在;对素未谋面的后辈学者,哪怕对方比他小了十几岁,他也一律以「某某兄」相称。
    以他如今新文化运动旗手的身份,还能保持这份谦和与包容,不得不说,只要不沾政治,胡适之确实是个极有人格魅力的人。
    当然,陈华隐回信给他的时候可不管这些,信里除了几句简单的客套,基本就是很直接地把陈华隐个人对《红楼梦》的见解说了:
    【我自己就是一个写小说的人,我绝不相信有任何一个小说作者写书是不夹带私货的,竟会无聊到写小说只为把自己的家务事写出来…」】
    钱玄同则是不以为然道:「哼,偏你胡适之大方,我就不信你能想到,在如今的文化界还有人敢对你胡适之这般不客气。」
    「写信时确实没想到,现在倒不觉得奇怪了。」
    胡适端起凉茶抿了一口,忽然笑了起来:「按照玄同你的理论,我大概还有十年可活,你只有六年,而这位华隐兄,却还有二十一年的光景。对于和我们两个半截入土的衰翁结交,他自然不会有多少兴趣。」
    这话则是指向钱玄同的另一暴论了,当年他看不惯老辈文人守旧僵化丶占着位置阻碍新思想传播,愤而放话,公然提出「人到四十岁就该死,不死也该枪毙」。
    待后来1927年他满四十岁时,胡适还带着一群朋友,特意在《语丝》杂志策划了一期《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》,满版的讣告丶挽联丶悼词,把他调侃了个遍,最后以他废了「钱」姓丶自称「疑古玄同」了事。
    此君最后享年72岁,造就了民国文化界一桩着名乐子。
    钱玄同此时也有些惊讶:「此子竟还不到20岁?那当真是后生可畏!」
    「江山代有才人出啊。」胡适也是颇有些感慨,「当年我们这些编纂《新青年》的人,如今都算不上青年了。」
    此时屋内,一位一直坐在窗边翻书没有说话的中年文士,突然笑呵呵插言道:「适之何必妄自菲薄?他再是新青年,却也有上杆子求着说『我的朋友胡适之』的时候。」
    说话的正是周作人,这位眉宇间和迅哥儿长得其实很有几分相似,但又绝不会让旁人认错,气质截然不同。
    胡适之则奇道:「莫非我还有能帮到他的地方?他现在可不需要我替他扬名。」
    周作人狡黠一笑:「适之再想想?这事可是你人生爱好之一。」
    胡适立即会意,哈哈大笑道:「莫非是他看上了哪家的姑娘,人家父母不同意,要我出马做媒?」
    要说胡适这辈子最大的两个爱好,一是打牌,二便是说媒。
    打牌的输赢不好说,可在说媒这件事上,他绝对是民国文化界的顶流,一生主持过的证婚超过150次,在文化界有民国第一红娘的美誉。
    当下周作人也不说话,只是不紧不慢地从怀中掏出一张小报。
    报上头版标题格外醒目:
    《陆小姐香车屡迎少年郎,王将军军营恐戴绿军帽》
    标题下面,还配着一张模糊的偷拍照,拍的正是宝山里的弄堂口,陆小曼的黑色福特车停在路边,陈华隐正拉开车门下车的场景。
    「啧,这是陆定的女儿陆小曼?我没记错的话,她和王庚的婚约,早就定下来了吧?」
    钱玄同凑过来看了一眼,咋舌道,「上海的小报还真是厉害,什麽私事都敢往纸上写。这一下,陆家和王家的脸面,可就有些挂不住了。」
    「正好,过些日子我要去上海商务印书馆一趟。」胡适笑着把小报放在桌上,「要是这两个年轻人当真两情相悦,我倒愿意跑一趟腿,做这个成人之美的红娘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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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「这些街头小报当真过分,就靠扒人家的私事博眼球,还要写些捕风捉影的浑话。」
    此时的上海法租界,盛家的花园洋房里,盛爱颐坐在陆小曼身边,轻轻拍着她的背,柔声安慰着。
    说来也怪,两人初见时颇有些针锋相对的意思。可这段日子相处下来,反倒成了闺中能说得上话的密友。
    盛爱颐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,忍不住轻声问道:「那小曼,你现在心里到底是怎麽想的?」
    「啊?什麽怎麽想的?」
    陆小曼愣了愣,眼神里带着几分茫然,下意识地绞着手里的手帕,「我不知道,其实我跟他本身也没有什麽,自从上次见面差一天都到两礼拜了,他也没来找过我。」
    盛爱颐看着她泛红的脸颊,忍不住偷笑出声:
    「哦?原来是这样。那好办,我这就给报馆发个电报,发个澄清声明,就说陆小曼女士与陈华隐先生毫无关系,全是小报造谣,如何?
    「哎呀,也不能说没有任何关系啦,我们就是朋友!」
    陆小曼连忙伸手拉住对方,随即却很认真地反问道:「盛姐姐你又取笑我,你当时对你那位宋先生,又是怎麽想的?」
    盛爱颐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,轻轻叹了口气,眼神里带着几分温柔,也带着几分怅然:
    「我啊,一开始就是觉得他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人,那时候也没觉得非他不嫁什麽的。可慢慢的吧,就发现这样的人在偌大一个上海滩,竟然就找不出第二个来。若要我嫁给一个没意思的人,我又觉得不甘心了。」
    陆小曼的心头猛地一震。
    盛爱颐的话,像一面镜子,瞬间照出了她自己都没看清的心思。
    原来盛爱颐一开始的想法,竟和此时的自己是一般无二的吗?
    从一开始的那一点兴趣,到盛爱颐如今的痴恋,究竟有多远的距离?
    她向来觉得,盛七小姐对宋子文的感情是极其不理智的表现。可她自己就能做到足够的理智吗?
    她已经有些开始怀疑了。
    想起吴叔那日对她说的话,想起自己北平的父母,陆小曼心乱如麻。
    「小曼?你怎麽了?脸色这麽难看?」
    盛爱颐看着她失神的样子,连忙扶住她的胳膊,「是不是不舒服?曼华小学的校董会马上就要开始了,要不我让她们延后一下,也不急这一时半刻的。」
    陆小曼深吸一口气,回过神来,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:
    「无论怎麽说,至少我一定要把这所曼华小学办好。这是我自己想做的事,和任何人都没关系。不要紧的,盛姐姐,我们下去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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